房门外探头探脑了。
蒸熟了之后,一份送去前院温辞的书房,一份送到后院给温宴姐妹。
递了筷子给霍以暄,温辞笑道:“这东西吃起来,不够文雅。”
霍以暄挑眉。
啃鸡腿时,那架势又能文雅到哪里去?
好吃是最要紧的。
热腾腾的,猪油块还绵软,并不算难夹。
一筷子下去,拔丝似的抬高,在筷子头上绕一绕,再蘸上猪油,入口香甜。
这糯米块不及汤圆的皮细腻滑软,更有嚼劲儿,且随着温度的降低,越来越有韧劲儿。
吃到后来,霍以暄就明白,为何这东西吃起来不文雅了。
一心使劲儿夹,手背上的筋都突起来了。
霍以骁吃了几口就放下筷子,看暄仔和盘子较劲。
霍以暄不仅吃,还吃出了心得,他说,趁热打铁,果然是对的。
吃归吃,正事儿也少不得。
收拾了桌子,霍以暄又和温辞说了许久,想得不够周详的地方,还去请教了温子甫。
一听,思路越发翻涌。
倒不是温子甫的学问水平堪比大儒,而是,他是旧都出身。
霍以暄从开蒙到精进,都在京中,平日切磋探讨,思路即便有差异,也是殊途同归。
温子甫在旧都当了这么多年的官,看的、想的、谈论的,自然与京城里的不同。
他的一些想法,让霍以暄
第391章 有些怪异(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