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式,在勒沃库森内部也是第一次见,这种节奏上的突然变化在平时打不出来的,至少在原来这支球队中没有,巴拉克不理解,拜因里希不理解,泽·罗伯托也不理解,也许理解的人只有埃莫森,所以埃莫森跑上去庆祝的时候,不是和队长基尔斯滕庆祝,而是拥抱了郑志。他仿佛找到了知音一般,忍不住温柔的抚摸了一把郑志的脑袋。在这里,好不容易找到一个拥有共同语言的队友。泽·罗伯托都不行,那家伙只想着拿球突突突,很少想过用犀利的配合来干掉对手。林克入了德国国家队,脑子都被洗了,唯有郑志,让他找到了一种配合的快乐。
“郑,”
“干得太漂亮了。”
他由衷地赞美道。
……
……
布莱特纳依旧在疯狂吹捧。
“有些人用一个假动作过一个人,有些人用一堆假动作过一个人,但像中国郑,他用两个配合过掉所有人。这就是中场司令官的作用。他永远不会拘泥于个人表现,他无时无刻都在想着如何策动球队进球。”
“他出现在任何一个地方,随时掌控着球队的节奏,随时发起致命一击。”
“在这个球星云集的俱乐部时,他兴许是场上最年轻的球员,他身披10号的他,无疑是最重要的球员。”
“我观察整整一年了,在德国,未来没有人会比他做得更好。”
已经把郑志吹上天了。
看台上的意大利记者也是议论纷纷。
第四零四章 一场友谊赛,生生踢成了决赛(三更1.6万字,求月票)(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