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队。
其中肯定有初来乍到者,他们登记信息后,领了食物和钱,至少心能定一些。
这就是“诱之以利”,让初来乍到的外来者,奔着免费食物和安置费,接受官府的管理。
而不需要小吏们严防死守,从大量客流之中,甄别初来乍到的外来者、执行“分流”工作。
第二步,对那些在登记处排队的人,宣传另一个政策:领了食物和钱的外来者,必须进入“特别通道”,接受官府的安排:
安置到“安居坊”暂住。
即官府提供为期五日的免费住宿,住在“安置坊”,每日有免费的一日两餐。
如此一来,纯粹是占便宜、但实际上有地方住的人,大部分会选择离开排队队伍。
剩下的人,基本上以初来乍到者为主。
第三步,官府会组织商家、作场,在安置坊招工,给刚在开封落脚的人们,以找工作的机会。
应募的人,其本人,或者家属(如果有的话),可以转到“廉租坊”居住,离开“安居坊”。
或者,外来者可以在五日时间,自己去找工作,然后搬出去。
也可以凭借用工证明,将自己和家人在“安置坊”的住宿时间,延长至十五日。
于是,来外人口进入开封的第一步(有地方住,有活干),顺利结束,官方的引导工作完成。
但是,制度若仅此而已,就会有不少漏洞。
李笠看了一上午,
第一百八十七章 诱之以利(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