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反而连累了她。他与金杏就那样躺在山洞里,给乡亲们看见了,他们的嘴一定会判定金杏被他玷污了,从此金杏在他们眼中就是一个被糟蹋过的女人。“她的名声全因为我而毁了呀!”这三十多岁的男人几乎要哭出来。老骆看出,这种悔意不是装出来的。他不失时机地问道:“你仅仅是毁了她的名声吗?是不是还污辱了她的身体?”“没有!”常志民的回答愤怒而坚定。
除了老骆对他的个人印象,案情中的诸多事实也分明显示出“常志民绑架强奸”的推理存在矛盾之处。抛开绑架的问题不说,单讲强奸的话,孔金杏失踪在先,尔后常志民相应她婆家的动员,与十几个人一起去找她,并在同最初和他同行的两人分开后才被发现在山洞内半裸着跟孔金杏躺在一起。如果真的是他干的,那他为何不在掳走孔金杏的第一时间实施强奸,而是先积极地帮着她婆家找人,待找了好长时间、山上满是搜索人员之际才去山洞呢?是为洗脱嫌疑吗?不对啊,这个犯罪顺序明明更容易暴露自己!这小子是本分,但不傻,脑筋稍微正常一点的人也不用这样画蛇添足。
关于他交代的被人打晕的情况,在老骆的叮嘱下,协助审讯的警员为他验伤时检查了头颈部所有重要的位置,均为检查到明显的伤痕。加之他自己也记不清是哪个部位受到了击打,这一说法极有理由被视为他用来诡辩的谎言。老骆同意这个观点,当然他也知道,击人至昏迷不一定非要使大劲儿狠劲儿,选准关键的部位用上巧劲儿也能起到同样效果,不过这一般
第六十三章 舆论效应(下)(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