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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端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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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九十一章西多塞
违反“对象的一般性”这一简明而深刻的法理,针对具体人妄加规矩,明摆着就是欺负人,成心要跟某个人或某些人过不去,非得用所谓国家的名义和力量将他或他们灭了。“没有什么比认识到我们生来是为了正义更能让我们变的崇高了,法律不是靠我们的意志而是依靠其本性来实施的。”西塞罗的这句名言始终耐人琢磨。

    1自然法思想。西塞思认为,在实在法,也就是各民族制定的各种法律之上有一更高的适用于一切民族永恒的自然法。自然法是与自然即事物的本质相适应的法,其本质为正确的理性。所以,自然法效力高于实在法。实在法必须反映和体现自然法的要求。因为“恶法非法”,所以法律必须体现正义和公正。据此,西塞罗还提出了“人人平等”的主张,这种主张也影响了日后罗马法的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