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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末皇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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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八十九章 重开西域都护府
长官,“秩比二千石”,相当于内地的“郡都尉”,“郡都尉”是一郡首脑太守的副职,掌管军事,西域因地位特殊,故设“都护”,实际上与汉代一郡相等。

    西域都护主要职责在于守境安土,协调西域各国间的矛盾和纠纷,制止外来势力的侵扰,维护西域地方的社会秩序,确保丝绸之路的畅通。“都护”统管着大宛以东、乌孙以南的三十多个国家,各国“自译长、域长、君、监、吏、大禄、百长、千长、都尉、且渠、当户、将、相至侯王,皆佩汉印绶”,确认是汉的官员。

    也就是从统治意义上来说,西域自汉以来,便是汉家蕃属了,后世许多心思不明人,言及西域并非汉家之地,可谓是用心歹毒,若西域非汉属,何以西域诸王侯官员,皆佩汉印绶?

    这也是伏泉命伏德征西域,汉家皇帝甚至群臣没有反对的原因,毕竟从王朝方面来讲,征西域是收复国土,凡是反对者,某种意义上来说其实就和国贼无疑,自然无人敢反对。

    当然,西域都护一职,至今已无,唯有西域长史一职,原因说来话长。

    前汉时,都护为加于其他官号上职称,多以骑都尉领其职、秩比二千石,都护治乌垒城,和渠犁田官相近,屯田都尉属都护,都护开幕府。都护职在统领大宛及以东城郭诸国兼督察乌孙、康居等行国,颁行朝廷号令;诸国有乱、得发兵征讨。

    到新朝末年,西域乱、都护李崇没于龟兹、遂罢都护。本朝光武帝建武二十一年、西域十八国国请复置都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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