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泉随手抓了一只身上冒着黑灰的蝗虫,它个头不大不小,软弱无力的腿晃晃悠悠的乱蹬着,显然虽是挣扎却已无太多气力。
伏泉瞪眼看着这只蝗虫足有几呼吸间,然后就在众目睽睽之下,做了一件惊人的举动。
只见他猛地将蝗虫的头拔去,又把其身体灰烬用手抹去除了干净,接着就此将简单处理的蝗虫扔到嘴里吞吃起来。
只听伏泉嘴里一阵咀嚼之声,这声音本来应该不大,但此时却在在场众人的耳里格外响亮。吃完后,伏泉面露怒容,双眼赤红道:“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尔食大汉百姓五谷,如食大汉百姓肺腑,余为大汉皇戚,空享百姓民膏,今食尔血肉以报天地圣人!”
怒语说罢,在场众人纷纷侧目,一时间,场面霎时安静下来,就连那一直祈祷的三老,看了伏泉所为,也是呆滞不已,愣了半响。
吃蝗虫放之后世十分平常,毕竟蝗虫体内含有不少营养物质,不但可以做成美味佳肴,而且还有不错的药用价值,然而在汉代却未免显得有些太过惊悚。
夜幕低沉,雒阳有禁令,城门已关,肯定是不能回去了,伏完只能下令越骑营就地扎营。
劳累一天的越骑营将士们皆昏昏睡下,伏泉坐于自己军帐之内细细沉思,思索应对下面之事。
今日之事他做得有些冒险了,若是捕杀蝗虫倒也算了,有了成效总有人会理解,但他生吞蝗虫真的太惊世骇俗了。
第七十二章 食尔血肉以报天地圣人(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