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大致上,伊朗普达公司与红星海外公司达成了协议。伊朗普达公司用霍梅尼港五十年的运营权换取总计五百辆亚洲虎坦克以及配套弹药、后勤设备,以及五百辆装甲输送车,并且要求在两年之内完成交货。
这是一笔双方都认为值得的买卖。
总计一千辆坦克装甲车足以填补伊朗军队装甲力量中的大部分空缺,而两年之内完成交货,除了红星,没有其他任何一方做得到。除非美苏两国把他们现役中的坦克装甲车卖给伊朗,而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当然,红星海外公司只是一个被推到前面的主体,最终的交易方只能是红星工业总公司。说白了,红星海外公司是李路为了方便海外行事的在新加坡注册的企业。
李路没敢马上签字,而是先往国内拍了一封长电报回去,用了暗语指示国内按照清单组织货源,首先确定两年之内是否能够完成交货。没有这个基础条件,其他的都是空谈。
没几天,国内就回复,主要问题在亚洲虎坦克的产量上面,而随着第二、第三车间投入了生产,亚洲虎坦克的产能增长了两倍,两年完成五百辆的订单至少有百分之七十的把握。
这就够了。
有一半的把握李路就敢梭哈,别说百分之七十。
他有后招——大部分让第一机械厂代工一部分,他们是绝对愿意赚点外汇的!
签署了协议,李路就开始全副身心投入到军事顾问团长这个角色当中去。在装甲营实现了七天的纵深突击
第520章 霍梅尼港五十年的运营权(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