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公司授权的衍生版权,但无论是环亚,还是这些版权合作方,都无权使用“zobie-aster”这个名字。
就好像漫威有“美国队长”的知识产权,这是受到全世界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如果你不是漫威,你就不能用这个名字,你可以叫、、、等等等等,唯独不能叫。
这才是命脉所在!观众记住的,是“美国队长”,而不是除了“美国队长”之外的任何一种称呼!
也一样!现在在美国火了,但美国观众都知道,电影名字叫,里面的道士就是一个“zobie-aster”,忽然有一天,好莱坞拍了一部,其含义是“僵硬的尸体先生”,鬼知道这是什么?北美观众会接受这样的卵名字还奇了怪了!
而且,这部电影对环亚来说,有一个非常非常不利的事情,就是主演林正英林师父已经仙去,这样一来,无论谁拍续集,都没办法让林师父重新出场,这样的话,无论是好莱坞买走了自己的版权,还是好莱坞直接自己杜撰一个新的会打僵尸的道长,都没办法让观众确定它是的续集,除非它的名字就叫。
所以,对原本愿意花1200万美元买一系列版权的好莱坞公司来说,如果不能用“zobie-aster”这个品牌名,这部电影的版权能值多少钱?一百万也没人买啊!因为华夏僵尸,以及道士的形象、设定是源自华夏民间传说,传说是没有任何版权可言的。
这样一来,与其花重金从环亚手里买的版权,不如自己根据华夏僵尸传
第一千四百零三章 留了一手!(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