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期,因崔公的军屯法的提出,地方不再保留郡县士卒,只有县衙更卒,地方亭卒来对付盗贼,维持治安,其余士卒,全然不留,全部化为戍边军旅,在边塞地区进行屯田开垦。
故而,太守手里的军权可谓是低到了极点,而如今,在财政上,又被乡有秩所夺取了权力。
在乡有秩与都邮的紧密配合下,曹操才算是勉强在地方上建立了一套相对完善的税收制度,这种制度与以往而言,更多的区别是将税收与地方官吏分割开,直接由庙堂来掌握,朝中群臣对此并没有反对,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们是庙堂之臣。
能够对于地方官吏进行限制,并且将这权力收回到庙堂来,他们都是开心的,是支持的,即使这套是曹贼所提出来,进行他的新政所用的。
在熹平十三年的九月,这套制度才相继在各地成型,新政的架构在地方上成立,相比从前,新政的阻力再次降低,地方官吏再也不能插手相关事务,也不能隐匿产粮之数,或者暗地里不配合,因为在乡有秩的身边,还跟着都邮,都邮可以直接上奏刺史,甚至可以直接上奏天子!
一时间,新政的形势一片大好,士子们不再反对,地方上的阻力减低,这让曹操格外的兴奋,他的新政,已经成功了大半,而就在这个时候,朝中大臣们才想出了新的名义,他们不敢再拖下去了,他们只是给了曹操不到半年的闲暇期,曹操便搞出了这般大的动作。
若是再继续放任不管,曹操不就能完成的实施了麽?
第0487章 治世英雄(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