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宽恩大赦,前来招安,重赏加官,大小义士,尽食天禄,以为良臣。宋江听了大喜,拜谢太尉。当日宴会,甚是整齐。”
“第三日,高俅定要下山,宋江等苦留不住,再设宴席送行,抬出金银彩缎之类,约数千金,专送太尉,为折席之礼众节度使以下,另有馈送。高太尉推却不得,只得都受了。”
宋江拿从民间劫掠来的钱财贿赂贪官,这种做法象是“只反贪官”吗?可见“文革”时“评水浒、批宋江”说宋江“只反贪官”是毫无事实依据的空穴来风!不知道他们得出这种结论的依据究竟来自那里?
笔者认为,硏讨、评价某本,必须以原著为主要依据,即便水浒传原著是从许多“话本”的素材编辑而成,但在编辑过程中,必然经过了作者的大量取舍增删及自己的一些修改虚构,一经成书,就当以书中描写的情节为准。因为我们不是在研究史书,而是在看一部。史书应当基本上符合史实,的情节却是以虚构为主的。我们要品偿、批评一本,当然只能以这本的原著为准,原著外的资料只能作为辅助材料。而且只有当原著某些情节有疑义、有争议时才能去参考其他资料予以佐证。当原著的含义明白无误时,不能丢开原著去凭空臆测或杜撰,更不能以原著外的某些资料来否定原著描写的含义。水浒传的原著中,没有看到任何关于宋江等梁山好汉“反贪官”的描述。说明梁山事实上并没有举起“反贪”旗帜,没有将“反贪”当作自己的使命。他们只是反对一切“与自己作
第三百二十三章 强盗逻辑(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