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招募饥民为兵的养兵制度。这般做的目的,主要就是防止受灾的流民聚众闹事,揭竿而起,动摇朝廷的统治。
宋太祖赵匡胤就曾经总结说道“吾家之事,唯养兵可为百代之利,盖凶年饥岁,有叛民而无叛兵,不幸乐岁变生,有叛兵而无叛民。“
赵匡胤认为这样的灾年招募饥民为兵的养兵制度,有利于巩固朝廷的统治根基,消除动乱之源。
北宋朝,除了灾年招募饥民为兵之外,还鼓励营伍子弟接替父兄当兵,或以罪犯充军,兵源缺乏时,也抓民为军。一经应募,终身为伍。
北宋规定,诸路募兵由长吏或都监施行,以“兵样“或“木挺“为标准,选壮健者充禁军,其短弱者充厢军。
新兵入伍,即在脸部或手臂刺字,以标明军号,故招募又称招刺。其家属可随住军营。
宋军实行拣选制度,每年春秋按上、中、下三等标准进行训练考核。壮健有武技者,可由厢军升禁军,武技出众者,优给赏物,可补阙阶官。武技不及下等者,马军降为步军,又不及则降为厢军。老弱者或降低级别,或削除军籍,或降充“剩员“和供军中杂役。
禁军、厢军以及土军,一般60岁退役,其衣粮供给减半。阵亡军士家眷有抚恤,伤残也有安置的规定。
宋太祖赵匡胤建立的募兵制在北宋初期表现出极强的生命力,对社会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
第二百六十一章 募兵防乱(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