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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小平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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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大明的黑社会
    “哪来的小子,敢抢大爷的生意。”那带头的人对狗水喝问道。

    这人名叫李三财,是扁担帮的二当家,扁担帮主要成员有二十多个,主要是管着那些给人搬东西,卖苦力的,靠着收他们的保护费过活,建帮已经有十多年了,在米脂县城,还有像扁担帮这样收卖苦力的人保护费的帮派,还有五六个,他们各个帮派都划分了势力范围。

    扁担帮的性质也就类似于后世的黑社会,这种帮派在大明多如牛毛,在大明各个行业,各个县城,各个地方,几乎有人的地方,就有各种各样的帮派。

    大明朝之所以有这么多的帮派,说来和他的政治体制是有关系的,大明实行的是分封制,功臣后代,龙子龙孙,越生越多,这些皇亲国戚,功臣子弟建立成片成片的庄园,那么这就不可避免的形成土地兼并,使得很多的平民老百姓,他们的土地被贱卖,甚至是被强行的征收,这些失去了土地的农民就成为了流民。

    到了大明王朝建立五十年的时候,流民就已经形成了非常大的规模,而到了正德年间,流民已经多达上千万人之巨,而到了明朝末年,具体数字已经不可考据,但是你可以想象他已经到了一个怎样可怕的地步。

    这些流民可能会在城市里面打工混口饭吃,或者是充当家奴,而有一部分,他们就慢慢变成了流氓,他们拉帮结伙,形成帮派,见缝插针,看到哪一个行业有利可图,就通过武力强行介入,就这样,他们演变成了一个又一个帮派。

    这些帮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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