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重生东汉末年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三百一十六章 交州之行(二十一)
这十几个人浑身上下只穿着一件不大的裤衩,蓬头跣足,便是比之中原失去土地田产的流民,似乎都颇有不如。可是郭斌知道,这是他们的风俗习惯。



    原来此时的交州,包括以南的广大地区,四时暄暖,无霜无雪。因此,这土著的占人便都“倮露徒跣”,以黑色为美。非但如此,占人贵女贱男,同姓为婚,妇先娉婿。即便是到了两千年以后的社会,越南的婆罗门占族和婆尼占族依然保留着典型的母系制度。



    其中最显著特征是家族以母系划分,各项礼仪以母亲氏族为准。占族母系制度的特征之一是孩子随母姓,其次是群居,家中女儿同母亲住在一起。一个家族的也一样,通常女儿是跟妈妈。再有一个是,小女儿将跟父母住一起,并享有财产继承权。财产分给所有女儿,但最小的最多,儿子什么都拿不到。婚姻也一样,是女方把男方“娶”进门。



    占族婚俗中,母系社会特征也较为明显。女方家可主动提亲,女儿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时,父母将从当地小伙子中挑一个最好的当女婿。说媒、提亲等所有程序都是秘密进行的,他们常请媒人到男方家试探其态度。姑娘有权为自己找丈夫,而新郎要听从新娘的安排,并住在新娘家里。也就是说,这就是娶丈夫。丈夫娶到家里,所生的孩子也都要跟着母族姓,这就可以理解为什么家中的儿子没有遗产了。用中原的话来说,这叫做“嫁出去的儿子泼出去的水”,谁还会给外姓人准备遗产?



    不过,即便如

第三百一十六章 交州之行(二十一)(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