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的不便,明明再往前追过去便可将其完全剿灭,可碍于行政规划和朝廷的制度,却非得眼睁睁地瞧着他们跑了。因此,几个郡县联合起来,共同对付黄巾余孽,便成了极为迫切的要求。
可是蛇无头不行,在征讨黄巾余孽上大家是有共同的需求,可大家都是二千石的太守,凭什么便是你做大军统帅?因此,现成的刺史便入了朝廷的眼中。单论管辖的地域,刺史较之郡守大了几十倍,平日里刺史又对郡守有极强的压迫力,双方是监察者与被监察者的关系,在面对可以插手郡中一切事务的刺史的时候,太守们天生便处于心理和权力上的劣势,因此由刺史担当剿灭黄巾余孽战区司令的大任,正是合适,理由也是现成的。
第一,刺史在地方上人头熟啊!对于其辖下各郡的政治经济情况,刺史心中有数,也能知道从哪个郡里征调粮草,从哪个县中选拔兵员。第二,刺史在地方上威望高。因为可以插手郡中的一应事务,刺史的权力在东汉一朝是在逐渐膨胀的。许多刺史会被升为二千石的高官,朝廷又常有派刺史领兵作战之事,当初王允以豫州刺史随皇甫嵩剿灭南路黄巾军,便是例子。另外,刺史奏闻之事不必经三公委派掾吏按验,因此郡守、县令对之颇为忌惮,甚至有因畏刺史而解印弃官之事。第三,刺史熟悉各地的情况,可以在最短的时间之内有针对性地行动起来,使得官军迅速形成战斗力。
而第四点,则是中国人尤其讲究的“正名”。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
第三百一十章 交州之行(十五)(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