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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东汉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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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七章 融合
渠而通粮道,以与越人战。”

    荀彧双目一亮,道:“三十三年,发诸尝逋亡人、赘婿、贾人略取陆梁地,为桂林、象郡、南海。”

    郭嘉也是听得双目放光,双手扶着桌案,青筋暴涨。

    戏志才与荀彧说的是同一件事,只是戏志才所说,见于《淮南子·人间训》,而荀彧所说,则见于《史记·秦始皇本纪》。所说的是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二一四年),发五十万大军进攻岭南,修建灵渠运送粮草,并设立桂林、象郡、南海,最终统一中国。之后五十万大军全部定居岭南,与当地人一同生活,逐渐融合的事情。

    这便是后世常说的民族大融合。少数民族入侵中原,建立王朝,移民中原,称为民族融合;中原王朝四处扩地,迁移民众到边地定居,与当地人共同生活,逐渐同化,也是民族融合。

    其实迁移罪囚,安置在边地,古已有之。统一岭南的所谓“精锐之师”,其实都是当时的“社会渣滓”。《史记》中说得明白,发“尝逋亡人、赘婿、贾人”实军。所谓“尝逋亡人、赘婿、贾人”,指的是曾经逃亡在外之人,入赘之人,商人。这三种人,在当时都是贱籍,或是家中穷困潦倒,社会地位极其低下。

    所以说,秦始皇当初征发这些人征战南越,并让他们在战胜后定居在那里,恐怕并非是有意识地进行民族融合,更多的想必是趁着战争的机会将这些当时所认定的“社会渣滓”剔除出中原,祸水南引。

    然而,相较于中国的这种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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