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的权利。
说起这个接班制度,还曾经闹出个笑话。有位中学教师让儿子接班,学校领导根据政策,让教师的儿子接着教高一年级。可怜这位教师的儿子小学都没有毕业,肚子里没有一点墨水,站在讲台上半天说不出一个字来,把校长气的够呛。
校长把这件事反应上去,接班的制度才修改了一下,改成接班的孩子只接父母的户口,工作可以另外安排,不一定和父母原来的工作一样。
周志美转了户口后,刚好于源县的棉纺织厂到三合镇来招工。
周志美是个精明的,她答应过周春平和吴金凤,上班后会向家里交一半的工资,如果她工作的地方离周家村不远,照吴金凤的性子,每个月发工资的那天,肯定会去周志美单位找她要钱。
一个月十几块钱的工资,要是少了一半,嘶~那不是在挖她的肉吗?她说要交钱回家,只是为了得到周春平的接班资格而已,现在什么手续都办完了,她就算反悔了,她爸妈又能拿她怎么办?
抱着自己的小心思,周志美参加了于源县棉纺厂的招工考试,顺利成了一名纺织女工。
山长水远,从三合镇到于源县城,有一百多公里,每天只有一班车。
周志美上班后,几个月都不回一次家。吴金凤一坐车就晕,不可能跑到县城去找周志美要工资。就这样,周志美承诺的一半工资不了了之。
隔了半年,周志美找了个城里的小伙子嫁了。嫁了人后,周志美更不可能往娘家拿
第十六章 周志美(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