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去问有些东西,不知道比知道要好。
“认罪认罚,罗检给我讲了讲。受贿我可以认,不过,收购桃洪垃圾场,我是实心实意为高平老百姓办好事,不是犯罪。嘿嘿,关律师,我这大半辈子,蝇营狗苟,碌碌无为,最终成了这个样子,值得骄傲的事很少,也就这件事,还能堂堂正正的说一下,无论法院最后怎么判,要我自己承认是犯罪,绝对不可能,……。”
认罪认罚制度并不复杂,顾名思义,简单地说,就是被告人认罪,法院会在一定限度内从轻量刑,案件承办检察官罗超按规定必须征求陆平田对认罪认罚的态度,可惜,陆平田拒绝了,他有自己的坚持。
大概二十年前,高平县决定兴建一座垃圾处理厂,不过县里缺少资金,县政府招商引资,拉来了私人老板兆纶喆出资,除了税收等优惠政策,最主要的条件,是在与县城隔河相望的老樟树村划给兆纶喆500亩地,其中100亩左右用来建垃圾处理厂,剩下的,允许兆纶喆进行商业开发,作为兆纶喆投资垃圾处理厂的回报。
垃圾处理厂吗,当然要避开人烟繁华之地,这五百亩地位置很一般,拆迁办证,没有遇到任何问题都是村子里不值钱的荒山,每个人都巴不得呢。甚至因为兆纶喆出价大方,过了大半年,村子商量一下,同意将村子里另外四百亩左右的地,经过县政府的协调,或者说,推动,也以相对高价“卖给了”兆纶喆,或者说,垃圾处理厂。
两宗土地先后进行了拆迁、平整,由于兆纶喆出钱痛
第一〇七章 骄傲(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