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全然没了刚才对白小七的那份热络。
白小七本以为今天能逃过一劫,却没想到赵清如此绝情,只得在心里长叹一声天要亡我。
汪世霞见赵清走了,便又骈指想杀白小七。他心里这时候想的是反正白小七身上肯定没啥值钱的物事,要想入伙就非得拿下他的脑袋不可。汪世霞自称云岭白龙,也不是全然没有缘由,其最大的原因便是他练就的这一手穿木击石的龙指功。
“等一下。”就在汪世霞正要出手之时,许久没有言语过的黑脸汉子张世峰忽然出声道:“这小子既然与你四哥同窗,那便饶他一条性命,只取了他身上的银子意思意思吧。”
白小七一听这话,如蒙大赦般点点头道:“是啊是啊,我身上这点银钱愿意全给好汉爷,绝不藏私!”
“可这小子身上能有多少钱?”汪世霞仍有疑虑道:“抢个几两银子哪里算得上什么大事,几位哥哥以后又如何信得过我?”
其实汪世霞所言,也的确有几分道理。所谓投名状就是强人入伙之前要取信于人的保证,比如说官家派来的卧底,就绝不会做那乱杀无辜的事情。若不杀人,奸淫掳掠也都是重罪,亦可作为投名状来入伙。
然而抢劫这事,可大可小。若是被抢的对象地位尊贵,或者抢夺的财物甚多,的确也是重罪。但在一个穷秀才身上抢个十来两纹银,莫说罪过甚小,说出去没准还要受人耻笑。而这样的一件事情用来当做投名状,显然也是缺了点分量的。
张世峰
第三章 钱丢了,命还在(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