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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海贼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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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法庭判决死刑?
不少,但是都穿着自己的衣服,看得出来都是刚进去的。而且一定大部分都是小偷。

    警察带他来到了一出公告栏面前,一张破烂的省里面下来的额通告摇摇欲坠,在公告栏的最顶上,赫然几个记号笔大字“最新布告”写在一张a4纸上面。

    “看那个!”警察指指那个“最新布告”说道。

    他把脑袋凑过去,仔细的看着上面歪歪扭扭的字:

    本局长联合多地区局长联合商定为惩治小偷泛滥法律的创建:

    第一:无论金额多少,只要有贼心,一律抓走予以拘留处理,等待联合公安局的诉讼。

    第二:无论小偷有没有得手,一律赔款当事人2000元,先交付警察局。

    第三:拘留的小偷只要有保释金3000元一律判决拘留3天,若没有,则等待法庭判决,少则五年,多则十年。

    一共就着三条,虽然确实是如警察说的那样,但是这手稿的法律岂能执行?

    于是他理直气壮地说:“你这局长够牛的,居然手写法律,还有错别字。”

    警察在一边登记,回头瞥了他一眼,然后说:“小刘,按照局长颁布的新法律打一份电子稿出来。”

    “还有这样的?”他连连跺脚,气得脸颊发红,“法律都是要通过国务院审理通过的吧?你们这未经上交就直接履行的还真没听过!”

    “我们可以先斩后奏,我们有枪,我们想干什么你能阻止得了吗?”他掏出抢对着枪口吹

第二章 法庭判决死刑?(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