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为只做一个吉祥物就好了,让臣子来管理国家,才是最好的制度,这一点从明朝的内阁制便能看出一二,无论是万历皇帝,还是嘉靖皇帝,还是正德皇帝,都是好几十年不上朝的,但朝廷却并不会因为皇帝不上朝而出现任何的动乱,就是因为内阁制度,把整个国家的权利,代理给了官员,从而让国家得以正常运转,这便是儒家的根本。
法家则不同,他们提倡所有权利都归于君主,但君主不好管理这么大的国家啊,所以要建立各种各样的法规,以此来规定整个国家的运行,从而达到大治,儒家则是依靠人来治理这个国家,总而言之,可以粗线的分成是一个依靠规则来治理国家,而另一个则依靠人类治理,一个是法治,一个是人治。
这两者其实没有谁好谁坏之说,法治固然更加有规则,对于百姓来说也更加有利,但却有其时效性,就比如说在互联网发明出来之后,很多人利用互联网的技术进行诈骗,而那时法律还没有规定互联网诈骗应该怎么惩罚,这就是法律的性质,他是具有滞后性的,而人治虽然不如法律靠谱,但却可以在很多问题上,立刻根据当时的情况,由官员自由心证来解决。
这就有点像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之间的区别一样,大陆法系讲究任何一项罪名都要由法律来惩罚,而英美法系则是并没有什么成文法典,组成法律的是从古至今一个个的判例,等到宣判的时候,法官只拥有对罪人的审判权,而犯人到底有没有罪,则交由陪审团来鉴别,这种方式就比较接近儒家的思想了。
573.流官与本地官(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