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直是粗糙到了家,所以徐清对于这样的结构是必然要改的,首先对于工部,就得先进行拆分,原本的工部,一般负责国家的基础建设,然后就是给皇帝修建楼堂馆所,现在的工部自然不能仅仅只管这一些,除此之外还有铁路建设、还有工业的发展,规划,城市建设的设计方案之类一系列的东西都需要用到工部,所以工部首先就要拆分以此来专门负责水利工程、建筑工程等工作。
当然,这样一来也容易形成宰相专权,这样的官制是皇帝怎么也不会答应的,所以徐清在收回财权和部分兵权之后,又重新建立了御史台,御史大夫的官位将从正二品变成从一品,只比宰相低一级,但是拥有弹劾宰相的权利,并且所掌握的御史台其下官员弹劾行政官员将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只要他说出来,官员就必须要接受调查,以此来限制宰相的权利,除此之外,刑部、大理寺从朝廷中分出来,单独成立最高法院,负责全国的法律、审查、判案,最高法院中还将分为刑事案件、民事案件以及行政案件三种,司法权宰相无权干涉,最高法院设正仆射一职,从二品,以此限制宰相的权利,除此之外,在宰相所控制的整个国务院中,增设三位副宰相,分别负担朝廷各部门的具体事务,宰相则只负责大体方阵以及重要改革事务,其余的权利分担出去,以减少宰相的权重。
这样一来皇帝自然也能放心许多,不过只是这样,那么皇帝显然就成了一个橡皮图章,这在中央集权的古代皇权社会,自然是不可能的事情,皇帝是必须要有权利的,
378.宰相集权(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