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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淡为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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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8.宰相集权
便是因为这套制度太过超前的缘故,那时的中国文盲率在百分之九十以上,大部分人都只读过一两个字,剩下的百分之十当中,大部分也都是小学文凭,真正的硕士、博士可以说是寥寥无几,对于现代的宪政制度更是没有任何的概念,在这种状态下,硬生生的拉扯起一个民主政权来,其结果也几乎是必然的了。

    所以徐清是绝对不能犯这个错误,下放权利当地方可以,下放权利到大宋的子民也可以,但是这权利一定不能多,不能阻碍到朝廷的决策,这是徐清首先认定的,所以对于地方的设计上,他采取了地方衙门县令、知州负责具体行政事务,由通判作为副手辅佐,兼监视县令、知府行动的设计方式,给予知州最大的权利,当地官员的提升,也将由知州与通判来一起决定向朝廷进行推荐。

    推荐过后再由吏部来进行审核,通过这种方法,释放一部分升职的权利给地方官,让他们可以对地方上的官员进行封官许愿,提高当地官员的积极性,然后再通过吏部来进行筛选,从其中把差的挑出来排除出去,尽可能保证官员系统的纯洁性,为此徐清还定下了谁推荐谁负责的条令,凡是经过主官推荐的官员若是出了事,那么推荐官就要受到连带责任,以此来杜绝当地主管官员随意推荐,以举才之名,行贿赂之实。

    而在地方上,则将原本县尉拆解为刑名、保甲两个机构,一个负责审判罪人,一个负责保护当地的治安,县丞这个原本负责当地粮草的机构则被拆解为经济司、农业司、蒙学、防疫司、水利司这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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