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希望这个国家能够有自己的一份,他们希望这个国家不再用暴力针对自己的人民,面对人民如此多的需求,对于统治者的要求自然越来越高。
这时的皇帝已然不像原本的皇帝一样,只需要坐在高高的御座之上,淡然若定的指挥着一切就可以了的,当这种种的社会矛盾摆在桌子上的时候,即便是再圣明的天子,也根本处理不了如此众多的事件,所以他必须要分权给自己的宰相。
这其中的道理就很像现在的政府和以前政府之间的差别,看看我们史书中记载的以前的政府,一个县里的官员,最多就只有县令、主簿、县丞这几个官而已,三个人可以说就决定了一个县里面所有的事情了,而现在呢?一个县里面拥有多少的官员?县长、县书记、副县长、人大、政协、教育、公安、司法、纪委、环保、卫生、国税、地税、商税等等,大大小小的官员不下百人,这便是现代政府和古代政府之间的区别。
随着社会的进步,社会的分工也越来越细,所需要的专业能力也越来越强,皇帝即便是学究天人,对于书本上的知识过目不忘,也根本不可能处理如此多的学科,其中一些东西就必须下放,这里的下放,不仅仅是把皇帝的权利下放给宰相,还是把中枢朝廷的权利下放给地方。
这其中的道理也很容易理解,在以前农业时代的适合,无论是沿海的郡县,还是内地的郡县,又或者是靠着河流的郡县,一个地方官所需要负责的事情无非就是梳理水渠、巩固河道,同时收粮收税,劝进农桑,这便
377.改革官制(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