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直接划做太平军的供田,由太平军的家属负责耕种,以此来保证士兵家属的生活可以得到保障,至于所产粮食卖出的钱,也全部划归太平军所有,每年所缴税款,则比其他地方减少二成,这些省下来的钱,将用于军队的正规化建设。
当然,徐清不是个傻子,知道军队有了财政的权利之后,会变成怎样一个怪物,所以这五百亩土地,在名义上归秦州知州衙门所有,所产物资,也归秦州衙门所有,至于太平军家属的身份,则是帮佣,而不是土地实质上的主人,而衙门每二十年,将会跟太平军重新签订一次协议,以此来防止军权扩大,影响行政。
对此百僚也并无意见,太平军众人也觉得挺好,毕竟军队人数可不算多,等临时征召的部队解散之后,整个太平军剩下的军士大约只有八百人左右了,而家属算在其中,也只有三千多人,三千多人享受五百公顷的土地,这就相当于每个人都有两亩左右的地可以耕种。
而按照一亩地可以产三百斤左右的大麦来讲,只要来年年景好,每个人都可以有六百斤的粮食入账,一个成年男性一天的伙食消耗大约在一斤左右,一年也就是365斤,如此算下来,一个人一年除去自己吃的以外,大概还能剩下两百多斤的粮食,把这些粮食一卖,农民们完全可以买些布匹、陶器,再吃些r也是可以的,生活绝对是有保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