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易逮着这么一个机会,岂有让它就这么溜走的道理,连忙站出来道:“不行,你看他们两个都商量好了,把行李都打包了,看来是想一块逃跑,这当中必定有奸情。依大汉律例,当从重处罚。”
徐县令又问魏相道:“按大汉律令,若有奸情,这该怎么判?”
魏相道:“按大汉《二年律令襍律》,诸与人妻和奸,及其所与皆完为城旦舂。”
常惠一看大事不好,连忙道:“俗话说,捉贼捉赃,捉奸拿双。你们可以有将他们捉奸在床的证据?据我所知,他们一直是以姐弟相称的。”
张夫人与张有用面面相觑,没有话说了,毕竟他们也没有将良宵与张三捉奸在床上的啊。
张有用一看没辙了,便又选择攻击张三,“那张三明知道良宵是周老爷的小妾,却鼓捣将她拐跑,他这应该算是‘略人’吧?”
常惠一听,这个罪名就更加不得了了,据《盗律》记载:只要有了“略人”(拐卖人口)的行为,无论是否已经出卖,都要处以“磔刑”(处死并肢解尸体);知情收买之人“与同罪”;不知情收买及转卖的,都得“黥为城旦舂”,买者后来知情的,也要同样处罚。在《杂律》中也有明确规定,如果“略人”后自己强娶为妻,罪犯“斩左趾以为城旦”(砍去罪犯左脚的前脚掌后从事筑城苦役)。
于是又辩护道:“人家不过是姐弟俩商量好回老家见一下父母亲,怎么能算是‘略人’了呢?张三,良宵,你们说是吗?”
第一一二章 突破困境(八)(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