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乡富民贷种;极贫者由官府安置等待赈济,也借此可减少徇私舞弊。
再审验灾民过后,高务实召开集会道:“赈济贵速,不可有任何懈怠。而粥赈因所惠区域有限,更应遍设粥厂,宁可移官而就民,勿使劳民以就官。富者食前方丈尤显不足,贫者一勺入口便能回生。州县正官需全力赈济,省部有司也需不辞劳苦,巡视不断。”
河南巡抚张一元也对众人道:“此前本抚已与阁部商定,若设粥厂于城郭则游手之人多,不利救助。设于乡村,城中灾民也难以抵达。聚在一起容易感染疫病,分散则道里适中。故此次救灾,宜每城设厂十一,每乡设厂十九,较为妥当。”
高务实见众人并无异议,遂立刻下令道:“各州县立刻记录,老幼妇孺各设一座,日给两食。灾民每处坐地二尺五寸,日进两食,米八合,食于辰未二时,每食两盂。
煮粥务必至熟,不得掺水,也不得有污秽,更不得使用坏粮。食粥者不得携粥他往,供粥者不得擅自减浅,违者各自报来我处,一一严惩。”众官急忙记录。
会议之后,高务实与布政使商议道:“每逢大灾,定有部分灾民因不愿接受粥赈,便给予散银。各州县主官当集里长立下保约,极贫、次贫给予明联储小额纸钞,极贫户发银一两,次贫户发银五钱,各正官需下乡亲发,先公示日期,以免灾民奔走守候。
灾民领取纸钞后需官民共督,若有豪恶克扣掠夺,一律严惩不贷。同时需防冒领,每发纸钞需领取者画押。这些
第279章 平倭(十七)高阁老赈灾(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