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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元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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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6章 倒高风波(五)
 “自拱掌吏部以来,其所不次超擢者,皆其亲戚卿里门生故旧,如副使曹金,其子女亲家也,无一才能,乃超升至刑部侍郎,给事中韩楫,其亲爱门生也,历俸未久,即超升为右通政。其他任其所喜超用者,不可胜纪,其不忠四也。”

    “科道官乃陛下耳目,大臣之所以不敢为奸者,赖其此也。拱乃欲蔽塞言路,任之所为,故每选授科道,即先于部堂戒谕,不许擅言大臣过失,此上蔽陛下耳目,以恣其奸恶之计,其不忠五也。”

    “今科道官多拱腹心,凡陛下微有取用,即交章上奏,至拱罪恶,皆隐晦不言,故内外皆知有拱,而不知有陛下,此其结党为恶,其不忠六也。”

    “昔日严嵩止是总理阁事,未尝兼吏部之权,今拱久掌吏部,不肯辞退,故用舍予夺,皆在其掌握中,升黜去留,惟其所欲。在外抚按之举剌不计,在朝之清议不恤,故其权之重过于嵩,而其引用匪人、排斥善类,甚于嵩,此其专权效恣,不忠七也。”

    “昔日严嵩止其子世蕃贪财纳贿,今拱乃亲开贿赂之门,如副使董文采馈以六百金,即升为河南参政,吏部侍郎张四维馈以八百金,即取为东宫侍班官。其他暮夜千金之馈,难以尽数,故拱家新郑屡被盗劫,不下数十万金,赃迹大露,人所共知,此其因权纳贿。更有拱侄高务实,以十岁伴读,经营商贾,岁入百万,区区顽童,何以得此巨利?实拱私下为之交通不法耳,此不忠八也。”

    “原任经历沈炼论劾严嵩,谪发保安,杨顺、路楷乃阿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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