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有限公司和其总公司以8套高嘉大厦商品房抵押(实际9套),8套平方米,评估价1021万元,抵押800万元贷款,其中,贵z招商(深圳)发展有限公司贷款540万元,另以转移抵押权的方式,由泰山工贸公司贷款260万元。
1994年11月8日,深圳泰山工贸公司贷款150万元,其中以邵华所有的天景花园商品房61平方米,评估价86万元,抵押60万元贷款,以泰山公司在南山区的华昌综合楼3平方米,评估价8万元抵押90万元贷款。
1995年2月14日,深圳泰山公司以其持有的中科健法人股100万股抵押贷款200万元。
1995年2月16日,深圳泰山公司由贵z招商(深圳)发展有限公司担保贷款340万元。
以上合计贷1490万元,全部到期,尚欠息5万元。该司法人代表邵华,数次未兑现还贷承诺,最近因其与贵z招商开发总公司的合作出现矛盾。对簿公堂。我行最近一次催收通知限定的期限是本月18日。因贵z招商(深圳)发展有限公司的房产抵押手续是贵z招商开发总公司派员办的,故催收贷款函已传真到贵州,如果本月18日前无进展,亦拟通过诉讼解决。
三、深圳国信代元实业有限公司和天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两公司的法人代表均为郭憧憬,1994年11月3日至10日,深圳国信代元实业有限公司向我行贷款650万元,1995年5月9日到期,尚欠息8万元
一二三、拉开依法清贷序幕(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