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尽快上马。我们受两次论证会肯定结论的鼓舞,对上述两个公司边筹建、边经营汽车、空调、彩电等贸易的经营情况,可能带大额回笼资金寄予希望,认为该公司回笼款成本低、效益上合算,在金融服务社试业初期需要一些骨干客户的支持,而该公司也明确表示:选定我社作为结算的主渠道,并提出有可能时帮我社组织一些存款。于是,他们在四月底至六届上旬,帮我社组织了7700万定期存款(详细情况,请看附件《关于我社给安延汽车城有限公司贷款有关问题的汇报》)。
诚然,上述一些客观方面的环境,不能成为我们违反人民银行关于《深圳经济特区集体金融企业管理暂行规定》、《深圳金融服务社资产风险管理实施办法》中有关规定的借口,我们为了纠正自己的错误做法,最近一个月,采取了以下措施:(1)在稽核期间对安延汽车城的5笔4650万元贷款,于七月五日办妥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2)岸尾公司的8900万元贷款中,办妥了以1000万元一年期定期存单抵押1000万元贷款的抵押手续;办妥了以78辆商品小车(现值2000万元)抵押2000万元贷款的抵押手续,并由我社监督每卖一辆车的回笼货款作提前还贷处理;办妥了岸尾经济发展公司提供的一家三a企业——金凯歌发展有限公司担保5900万元贷款的担保手续,督促岸尾公司制订了提前还贷计划。(3)对所有贷款作了一次贷后检查。尤其对岸尾和安延汽车城公司的贷款去向作了综合分析,做到心中有数。(4)完善
六十一、祈求人民银行松绑(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