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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黑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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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复征三税
恢复生产,增加百姓收入,提振帝国经济,稳定江南富庶地区的战略用意,但对明朝初期,乃至中后期的商业发展的推动作用是极其显著的。

    但一直到了万历年间,盐税、茶税、市舶税、通过税、营业税,总额不过三百四十万两,加上矿税和海税,高峰也不足五百万两而已。

    比较南宋数以千万贯的商税收入,明朝的同类岁入实在是有些难以启齿。

    假设宋代一贯钱大约相当于明代的一两银子,宋代仅仅“盐、茶、酒”三项收入便高达四千七百余万贯,那就约等于在明代仅仅这三项收入就达到4700多万两白银。

    仅商税一项,便可年入近五千万两白银!

    这笔钱放到明朝,将会是什么概念?

    不管是内忧还是外患,东虏还是流寇。

    一年五千万两白银砸过去,全都解决了。

    明朝的商税收入为什么会如此之低?

    用脚后跟都能想明白……

    李待问见到踌躇满志的小太子还在做着岁入千万的大梦,不免提醒道:“启禀太子殿下,我朝早已征收商税!”

    这位户部尚书并未要与太子作对,而是想让小太子明白,商税之事由来已久,绝非一朝一夕能够解决。皇帝在位的时候也想从此下手,只是阻力太大,实在是难以触动根本。

    偷税漏税行为几乎成了司空见惯的事情,而且由于地方官员也能从中得到了不菲的利润,便对地税置若罔闻,在官商勾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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