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都不知道写的是啥,可我为啥看得津津有味?有不少都说大王饶命的前面看不进去。
我其实知道,这就是表达方式的问题。严格来说这样写不是水平高低问题,而是对读者的定位不同,否则出来就让主角完全控制空间塔,那还不大杀四方?顺便身体瞬间康复,还变成超人,一拳打爆一座城都是可以的,毕竟我的设定里有法术核心这种东西,是可以由高级法师制造,让普通人快速入门的。
可那样写有什么意义呢?我这书本来就是生活流种田流休闲流,我个人也比较偏向阅读这种类型的书,所以我觉得大王饶命挺好看的,哪怕是最开始的那几十章都很有意思。生活的乐趣,对于大多数的普通人,不就来自于那些点点滴滴么?狂拽酷炫吊炸天的主角也不缺我这一本啊。
这是性格问题,我在上次扑街的书里已经深有体会了,上一本书主角的性格和行为模式其实很多都不符合我的想法,可按照逻辑主角就应该那样做,让我写得索然无味。
这次的书我至少写的兴致勃勃,算是一个宅男的幻想吧,尽量写的有趣点就好。总比写出来自己也难受,读者也不爱看好。
但我不会说你不喜欢就别看这种话,因为这话不符合我的三观。我觉得,作者还是要尽量留住每一个读者,即便口味不合,但万一哪天读者口味变了又来看我的书了呢?所以只要不是口出恶言,为挑刺而挑刺的读者,我都只想说:请再看一点,说不定后面您就喜欢了呢?
实在口味不合看不下
第38章不能厚此薄彼,一样装上(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