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在手,神色警惕的看着钟纬。
“闲事少管,我在报仇。”
钟纬用比他还凶狠的声音呵斥回去,手上的匕首顺势转了半圈,“上次就是这个杂种,纠结一班混蛋在雁回林打劫我的行囊。”
“本来钱财乃是身外之物,他拿了也就拿了。但是我交了买路钱,他却不肯放过我,还想杀我灭口。若非我侥幸未被伤及要害,又被路过的白仙子援手救下,只怕早就化成林间枯骨。”
“老天有眼,今天让我在这看见他落单——谁想为这个人渣报仇,尽管站出来。”
兰博大侠曾经说过,谁让我流了第一滴血,我就要让他流尽最后一滴血。
别人是否相信并不重要,占据道德制高点才是钟纬的目标。
所谓杀人诛心,不外如是。
不知为何,持剑在手的好汉只觉年轻人说话有理有据。
他身上有种莫名的亲和力,顿时让人心生好感。
再看因剧痛死得极为凄惨的男子,好汉不免皱皱眉头:“盗亦有道,如此不讲道义的货色,死就死了。这位小兄弟好俊的身手,他没有发出惨呼之前,我竟然未曾感觉到你的靠近。”
“你饿不饿,我这有今天早上买的包子。”
“要是想喝酒的话,兵锋堡的醉红尘,可称灵玄境南部第一好酒,你要不要来一口?”
呃,好汉大侠,我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不是动物园的大熊猫。
你别摆出一副要给大熊
029 救援(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