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已经看到过很多次,但置身其中仍然觉得很有趣,因为大家的穿衣风格和自己那个年代相差太大了。张艳芳觉得要是自己能够被其他人看见,一定会被当成一个打扮老土的怪人。
不过,在林宇的眼里并非如此。他觉得张艳芳的这身穿着,就算放在今天也仍然非常赏心悦目。与众不同的装扮和张艳芳本身特立独行的个性相得益彰,要是普通人拥有和自己一样的视野,一定会觉得复古风潮又要流行起来了。
他们在商业街上走了一段时间,偶尔有一两件造型别致的衣服会让张艳芳停下来驻足观看,不过她也就站在橱窗前打量一下而已,似乎在想象着穿在自己身上会是什么效果,但从来没有走进任何一家店铺。
林宇是很少出来逛街的,他既不需要陪女朋友,也没有那么多的东西要买,算一算,上一次去羊城有名的步行街上下九,距离现在已经有一年之久了。他那一次去是因为实在没衣服穿了,所以去一次,便把接下来一年的衣服全部搞定。
男生通常在逛街的过程中体会不了多少乐趣,这一点林宇也是一样,他就不明白一些平时手无缚鸡之力的女生怎么就可以从早到晚的逛上一整天,而且最终却什么东西都没买,然后每到周末的时候又要出去逛一次。
林宇觉得做一个单身狗,有时候确实有点孤独,但比起逛街和安排约会这种事情,偶尔的孤独也算不了什么。就拿现在来说,林宇便看到各大服装店都有提着大包小包
第二百六十四章 唱片店(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