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了笔,开始在小本子上面写起来。
&;&;小本子上出现了这样儿几行字:
&;&;汪春坠崖案。
&;&;1交通事故?自杀?他杀?
&;&;2原因?
&;&;3假设他杀,自然界?人类?
&;&;4假设人类,凶手?
&;&;根据掌握的情况看,小本子上列出的这些个问题,有的可以回答,有的还无法回答。
&;&;对于第一个问题,荆志国认为,汪春不是交通事故死亡,案发现场已经提供了充足的证据。荆志国分析,汪春的车是北向行驶,到达案发地点时,可能发现了异常,于是采取了刹车措施,从现场的情况看,车应该刹住了。因为走在虎头崖那样的险要路段,是谁也不会把车开得飞快,正常情况,只要一踩刹车,车就会停住,这也就排除了交通事故的可能性。可是汪春的车出现了意外,车刹住了,车却并没有停下来,而是稍有倾斜,基本是横着向崖边移过去,外力作用明显。
&;&;根据现场,汪春不会是自杀。如果是自杀,是故意选择虎头崖作为自杀地点,那汪春开车从南面过来,直接冲出去就完事儿了,那车就应该是斜着飞出虎头崖,汪春既然要想死,就没有必要把车调到正对着崖边再开下崖去,更不可能出现横着趟过去的情况。说汪春不是自杀,还可以从汪春现实处境方面找到佐证。现实处境来看,汪春可以说是正处于顺境。从河山县调来东甸县,对他的忧虑
第九章 二上虎头山(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