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几号人在漫无边际的林地里搜寻着那本就不存在的目标,这样的日子足足用去了一个月之久。
起初很担心其中会有人放弃这种“旅途”而返回土屋群,但事实证明:无论是猴子还是人,与独处比起来,本性中都更愿意过这种每日朝夕相处的群居生活。
当然了,一些特殊的情况除外,比如人类的肉体欲望发作时。
我掐算着时间,观察着他们中每个人的神情神态,当发现绝大多数白袍男人看到虎丫就眼珠发红时,这场“野外拉练”才算告一段落。
是的,我们最终也没能找到那根本不存在的“凶手”,但却各个儿拎着极限重量的野味儿踏上了“回乡”的旅途。
他们本就是难得的猎人,只是这一次,白袍们不再是几个人单独狩猎,所以,我们所获得的,比他们一生中任何一次都要丰盛,同时,这也令我大开了眼界,八年了,我从不知道原来这座岛上有如此多的山珍野味。
比如狼,但那不是狼,因为它的身上长有一圈一圈犹如斑马的纹路,而且犬齿不够长,这导致它可能连大一些的兔子都未必咬得死。
但这种生物跑起来的姿势以及尾巴时长夹在后腿之间的举动让我断定这就是狼的一种,但却从未听它们在夜色中嚎叫,它们从不叫,遇到威胁时只是低沉的吼,注意,这个“吼”字是拟声词,而不是动词,倒是很像一些巨型犬的声音。
遇到这种生物时,我们已经深入那密林约二十几公里,太远了,我
第一百二十八章 斑纹狼(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