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穴居人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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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人类的第一台外科手术
虽然我觉得蛋蛋的头发也可以用,但他死都不肯捐献出来,哪怕是一根儿,我突然想起虎丫曾经说过,他们的头发只有自己战败时才允许被战胜者割下,这是他们部落的传统。

    沸水里将头发和一根尖锐鱼骨简单消了毒,自己的手也只能在尽可能烫的水里过了一下,象征性的去了去细菌,虎丫的伤口好在创口并不大,但却很深,我给她的嘴里塞了条木棍隔开她的牙齿,但我还是低估了她的昏迷程度,事实上,直到我的指尖抠住了她锁骨附近肉里的骨质箭尖儿,她才只是稍稍皱了皱眉,随即便再无其他反应。

    红黑色的静脉血随着箭尖儿的拔出而翻涌不止,这是我此前没有料到的,毕竟,这种类似于手术的勾当我的确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一没经验二没专业基础,我甚至活这么大连医院都很少进,现在却让我干这么大的事儿,我敢于把手指头伸进她的肉里,这就已经值得大家赞扬很久了不是吗?

    但望着血流不止的伤口,我的确犯起了难,这可咋整?我似乎看过电影里那些“硬汉”遇到这样的场景都是把火药洒在伤口上,然后用烟头儿一烫,“呲”的一声火药就能把伤口瞬间治愈,但我知道,那些都是骗人的,我虽然在军校里不学无术,但这个小常识我还懂,火药里的“硝什么什么”、好吧,我确实不学无术,连那化学元素的三个字也只记得其中一个“硝”字,只要这东西一旦进入人类血液,几秒钟就能要了人的命,更何况,火药融血后是无法引燃的。

    但境遇就是这么个境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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