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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案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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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97章 公交杀人案(结束篇)
受害时作案手法隐蔽和狡诈,企图逃避罪责,反社会人格害人害己,而对自己的危害尤大;具有反社会人格的人较少造成凶杀或其他严重案件以致判处极刑;一般犯罪的人格固然是有缺陷的,但未达到人格障碍程度,而反社会人格则在心理活动的各个方面都有沉重的影响,反映在生活的各个侧面出现持续和长期的行为障碍。”

    “那凶手的心理特点是什么呢?因为只有知道心理特点才知道凶手的心理画像。”

    “首先他们具有高度攻击性。反社会人格患者具有高度的冲动性和攻击性已众所周知,然而却有一些并无攻击行为。一般我们犯罪学家区分病态人格为两类,一类为冲动-攻击型,一类为社会退缩型。我们做过实验发现15岁以前有暴力行为的人到成年较之那些15岁以前无此类行为者易于发生暴力。他们将反社会人格分为具有攻击型行为和不具有者两类,前一类具有终生发生身体暴力的倾向。”

    “第二无羞惭感,犯罪心理学认为此类人无羞惭感,缺乏与焦虑相关的自主神经反应,包括皮肤直流电反应。我们曾经对称谓那些伴有焦虑和抑郁的反社会人格为‘心绪恶劣性精神病态’,这类人与不伴焦虑的反社会人格患者比较,表现智力功能困难、存在自杀观念、易于激惹、伴发其他神经症特点,住院时间长,对治疗反应不良。他们认为伴发焦虑和抑郁的精神病态可能代表一种特殊的综合征。”

    “第三,反社会人格障碍的人的行为无计划性。精神病态患者的行为大多受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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