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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案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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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92章 持斧入室案(开始篇)
‘挫折一攻击型’犯罪。而在中国激情犯罪的概念更加宽泛,一般认为是当事人在某种外界因素剌激下因心理失衡、情绪失控而产生的犯罪行为,激情杀人是激情犯罪中的极端形式。激情杀人则是指行为人在遭受外来不当剌激的情况下,在一时强烈、迅速、短暂而难以控制的情 绪下而突发性地实施了侵害剌激发起者生命权的犯罪行为。”

    “激情犯罪有一定的行为特点,主要有两大行为特征,一是无预谋性。犯罪的诱因在外界剌激,事先没有作案动机。二是情绪色彩性。嫌疑人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带有强烈的个人情绪,而这些情绪的宣泄是犯罪行为的心理推动力。然而在这两大行为特征背后还有四大行为特点,其一作案手段残忍性。尽管作案手段各异,但是激情杀人案件都具有强大行动力和心理推动力,凶手作案时不计后果,会疯狂的反复击打。其二犯罪行为连续性。犯罪嫌疑人施加侵害的过程中,行为完全没有自我控制,只求情绪的宣泄和情感上的满足,在没有完全宣泄时,行为会连续下去,直到宣泄完毕。其三犯罪行为扩大性。犯罪行为难以用理智的思维来理解,会任意宣泄,很可能会牵连无辜。其四暴露性。激情杀人案缺乏预谋,对于犯罪的时间、地点、空间上没有选择,手段往往也是就地取材,很容易暴露犯罪行为。”

    “凶手肯定不会平白无故的去杀人,所以凶手心理上会有一定的特点,并且凶手的心理也会存在一些变化。激情杀人案件的产生既有犯罪嫌疑人的原因,也有被害人的自身因素,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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