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群体,从犯罪心理学来解释,凶手选择被害人若是有一定具体形象的,那么这个形象可能是某个对凶手价值观带来颠覆的人,是形成其畸变心理的最初刺激源,通过后续报道,我们也能认为这是一种‘毁灭美好事物心理机制’。作案具有部分行为连贯性:作案模式基本可以确定为‘选择—跟踪—谋杀’,他很清楚学校学生的作息规律,这导致他选择晚上在学校作案。晚上作案,反映的是两个事实:第一,凶手强烈的杀戮感。第二,潜意识里对第一起案件的犯罪时间延续。比如‘完整人皮被切开,死者周围放置着人体模特,都被披上死者的人皮’几乎成为了一种惯性的固定动作,这个模式基本就是第一起案件的模式,也反映了凶手对第一起案件手法很迷恋并加以延续,后来得以强化—割尸,毁尸。暴力等级加速发展,导致纪念品的出现:纪念品是一种犯罪标记,所谓犯罪标记,是指犯罪人为满足心理上或情感方面的需要而实施的特殊行为,是一种犯罪人进行的多余行为,是帮其自己做的,具有一定连续性。比如在白银案中后期出现的“尸体部分缺失”正是一种犯罪标记,高某对于第一起案件加以基本上的延续,暴力等级也在发展,发展的方式大致为两个方向,割下尸体带走或者强奸,两大强化快感方式,在中后期几乎缺一不可。而在我们这次案件割皮,留下下次犯案讯息还有不正常的行为,也同样是两大强化获取快感方式,在中期凶手犯案也同样是缺一不可。综上我们可以确定,这次凶手是一个标标准准的连环杀手,一种为了满足内心空虚
第029章 人体模特案(结果篇)(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