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众人看见了当场大笑。原来,这锅里炖的东西,是高威猎的一只野兔,大清早的,如何能吃这么荤腥?这里就有个讲究了,以前军中打仗,吃饭的时间,可没有定时定点的,说不定今晚连夜赶路,又或者三更造饭,要打突袭。于是,这每顿的伙食,必要有肉,不管是什么时候吃,都要有荤腥,吃饱了才有力气打仗。
高威炖的这锅,军中叫“火头香”,又叫“和肉粥”。用肉食加米面,炖成黏稠的一锅粥,是专门供给早上军中食用的,早晨按理来说,没有吃正餐的习惯,可是光喝稀粥,又没力气,于是久而久之,产生了一种这样的吃法,可以使士兵早晨起来既有粥喝,又有力气打仗。到了现在这个和平年代,就被利用成各路江湖镖师,或者贩夫走卒的标准早餐,因为大家可都是凭力气吃饭的。
楚寻语怀念无比,当场接过大勺,喝上一口,赞了一句:“好生的力气,和当年一样。”
高威一脸得意的样子,吹嘘着自己的手艺,“那可不是,咱当年在军中的时候,那手艺,常遇春大将军都曾经尝过,都叫的上一个‘好’字,昨个儿,我还猎了一只,烤给了商芊妹子吃,她也都说好呢。”
商芊赶紧乖巧的点点头,也随身附和。慕缘一撇嘴巴,嘟囔着:“她知道什么好吃不好吃的,她又没吃过普通食物,又是第一次出远门,看见个东西就好吃。”
商芊听见,白了他一眼,撅着小嘴,反驳道:“呦,我是没吃过好吃的,我的慕缘师兄,你平时就
第六十一章 再行(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