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违约金条款被激活的可能性就少了一般。为什么是一半,那是因为我们通常说的违约金只是狭义上的球员违约金,实际上违约金还包括了俱乐部违约金。
俱乐部违约金指的是球员和俱乐部就转会事宜没有打成一致协议后,俱乐部强行把球员卖出去产生的违约金。
这个才是弗格森最怕的一点,如果林毅因为高额的转会费被俱乐部高层直接强行卖掉,而俱乐部只需要支付不对等违约金。
什么是不对等违约金?
以林毅为例来说,如果林毅要强行转会需要支付15亿英镑的违约金,但是如果俱乐部贪图巨额转会费要把林毅强行卖掉的话,他们只需要支付林毅全年薪水的128作为违约金就可以了。
这就是不对等违约金!这种劳动合同在讲究人权和法治的欧洲,竟然是普遍现象,这不得不说是个巨大的讽刺。
这个不对等违约金本来是队俱乐部有利的,但是现在弗格森不这么看了,他觉得这是一个巨大的漏洞,如果遇到了贪婪的老板,而他手上有最好的球员,这将是所有主教练的噩梦。
刚好曼联符合这个噩梦的一切要素。
弗格森的教练生涯有过无数次合同谈判,但是他的初衷都是以曼联的利益为第一出发点。
但是这次,弗格森要尽量让林毅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尽可能的平衡,他要打破不对等的局面。弗格森相信,这绝对是为了曼联好,因为林毅能留下就是曼联最大的好处。
第333章 曼联的绝对非卖品(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