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通气的胡子都翘起来了,这叫个什么事啊。
……
学校会议室。
笔墨纸砚,一应俱全。
于一叶写字喜欢坐着写,站姿写字和坐姿写字其实没有什么不同,都只是个人爱好而已。
现如今用墨块磨墨的人已经很少了,因为这样做的速度实在是太慢了,提前准备好的墨汁云头艳。
就那样安安静静的躺在砚台之中。
这毛笔有很多种,于一叶最喜欢的是兼毫的毛笔,因为它的软硬度相当的适中,不像狼毫或者紫毫那么硬,也不像羊毫那样软,用来写字再好不过。
宣纸于一叶多偏爱的是生宣,其实熟宣也不错,但是就是不爱。
挑了一个中楷的毛笔,浸满了墨汁,终于是落了笔。
这是这个会议室中的人第一次见于一叶写毛笔字。
也是第一次见过有人可以在拿起一样东西的时候气势突变。
一开始的于一叶是一种温软的,干脆的气质,但是当她拿起毛笔的时候,给人的感觉就像是拿起了剑的宗师剑客,锋利,大气,却又内敛。
挥毫泼墨间却又难得的潇洒,人们不会怀疑,如果于一叶站起来完成这些字,她的动作将会更加的潇洒自在。
笔走龙蛇之间,一幅字很快就完成了,然后就是下一幅。
每一幅字的内容都是提前就商量好的,因为大家都有自己想要的。
不需要去思考,一切就
第二百四十七章 写(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