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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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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二章,“荷兰人”的新订单(1)(二合一)
生在洪武皇帝的时代,追随的是洪武皇帝,成就未必就在开平中山之下。但是很遗憾,他们生在明末,在他们身后的是一个有着不坑自己人就会死的毛病的朝廷。

    更为可怕的是,朝廷的这种不坑自己不舒服,不坑自己人就会死的毛病并不是至少不全是因为所谓的“朝廷中出了小人”,什么“奸臣当道,残害忠良”。朝廷中的那些人其实也不过是在做对自己最为有利的事情而已。

    据说后李闯王包围了洛阳。洛阳城里最有钱的就是福王了。于是守军找到福王,表示,流寇大军压境,要守住城池,您老人家要拿些钱出呀。结果福王不肯,最后也不过拿出了九牛一毛的千余两银子,然后城中守军哗变,李自成就攻克了洛阳,然后把福王宰了下了酒(有考证说,以福王肉下酒乃是虚构)。这个故事里,福王的举动是不是超级可笑?其实真不是,因为福王很清楚,无论拿出多少银子劳军,只要从各级官员的手中流过去,最后就不会有哪怕一个子落到士兵们手里。而那些官员们难道不知道李自成进了城,他们也没好果子吗?他们当然知道,但是他们也都太了解自己的那些同僚了,他们知道,就算是自己不拿,人家也会拿的,而且拿的更多。反正士兵们还是一个子都拿不到,李自成该进城还是能进城的。到时候,手里多一点钱,还可以用钱走走门路,说不定活路还大一点。整个的朝廷,从中央到地方,都是这样的官员,他们大都做出了这样的最忠于自己的利益的选择。而这样的选择对于整个大明朝廷说,却是最坏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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