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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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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章,案首
响的将我们大家的位置都找到了。以前读苏老泉心术,谓大将当‘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麋鹿兴于左而目不瞬’。阿森真可谓是有大将之风呀。”

    “可不是吗?要是我的座号在阿森的那个位置,我怕我现在还在晕乎呢。”

    郑森的淡定不是装出的,当然也不是因为他真的有什么“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麋鹿兴于左而目不瞬”的“大将之风”,而是因为他很明白,科举其实没什么意思了,因为大明朝已经是吃枣药丸了。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大明朝都药丸了,除非愿意投降满清,在脑袋后面挂上一条金钱鼠尾,否则,那些功名什么的,又有多大用呢?实际上郑森现在考科举,不过是为了增加自己在家族内部的发言权而已,并不是真的指望靠考八股文当官。有了这样的一个认识,那么面对这么点小小的成绩,自然就会非常淡定了,单就喜悦程度而言,团榜上第一的喜悦远远不如在知道第一批的移民已经安全抵达台湾之后的喜悦。

    随后的几场考试中,郑森的成绩一直很稳定,虽然试帖诗是个弱点,但是其他方面却弥补了这一缺憾,他的成绩一直稳定在前两名,到了最后放出长案的时候,自然就成了案首。而洪士英他们几个也都通过了县试,洪士英兄弟还双双进入了县前十。只是县试结束后,再过两个月就是泉州府的府试了。所以郑森还是没得休息,又要立刻投入到紧张的备考当中去了。

    也就在这个时候,郑芝龙分别通过耶稣会和荷兰人聘请的造船工匠到达了安平。他们将分别为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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