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谱,并且要有目的性,具备某种意义,否则无法被记录成血字。
对于最后一点,纯粹就是推测,没有前四条那么靠谱,没有相对应的实例做参考。
单纯就是因为血字出现的随机性,让方义无法捉摸,所以提出一种可能性而已。
另外还有种可能,就是血字是纯粹的随机性选择人,选择语言,产生效果。
光靠空想,是得不出答案的。
一切需要实际验证后,才能真正摸清血字的规则。
噗通。
噗通。
前方传物体落地的声响,让方义缓缓睁开双眼。
只见逃跑男和尖叫女已经从肉球上掉落在地,神情呆滞而空洞,似是还没过神。
啪叽啪叽。
伴随着恶心的声音,前方主战男肉沫组成的肉球,终于渐渐崩解。
浓郁的血腥味和恶臭味,扑鼻而。
主站男的肉沫滩落一地,令人恶心反胃。
不过,这也正验证了方义的假定规则三,血字效果,具备时效性!
这也意味着自己已经可以逃出去了!
因为被困在厕所,无论怎么跑都离不开这里,是因为尖叫女提出那行‘出不去’的血字在生效。
现在过去了这么长的时间,这行血字应该已经失效!
“杀杀杀”
前方逃跑男此刻终于过神,挣扎地爬了起。
目光死死地锁定方义
第三百四十四章 闭嘴(第二更)(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