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了。
可进门来的少年高大、健壮、英俊得有些迫人,简单的体恤穿着就像杂志上的一样。
金烨想跟这个正牌的少爷搞好关系,可他总有点冷淡,大概是看不起自己这样乡下的孩子吧。可自己也不想出生在农村的,谁还不愿意生在蜜罐子里啊。
卫淇奥推开面碗,点点头,他接过金烨的课本和笔,是道代数题,他虽然不算学霸,但是这些内容还难不倒他。他本身读书就早,五岁就上小学了,中间还跳了一级,所以他和金烨虽然同岁但一个是高一生,一个开学就是大学生了。
金姨从厨房出来,责备金烨:“小九面都没吃完,你非要这时候凑热闹。”
金烨怯怯的说:“我,我看哥他没吃了,我以为他不想吃了。”
卫淇奥阻止住金姨:“是我不想吃了的。爱学习是好事呢金姨,爸爸最喜欢爱学习的人了。”说到后面情不自禁夹着一丝妒意。
金烨的这支笔是一支老式的派克金笔,是爸爸经常用的一支。爸爸的书和笔是家里最神圣的物品,金姨搞卫生时半分都不敢动爸爸的东西。爸爸把自己用的笔送给这个小金,可见很喜欢他啊。
爸爸最喜欢的就是这种苦读之人,比如小金;而最恨的是有天份而不努力的,比如自己,额,在爸爸眼里自己也不算什么有天分的。
以前卫淇奥也问爸爸要过笔,妈妈还帮忙说好话,而爸爸说什么来着,嗤之以鼻——“就他那字只配写圆珠笔”。
爸爸
21.金笔(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