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erer)、篮球的勒布朗-詹姆斯(lebron-james),他们都是如此。
这是一个看颜值的世界,体育赛场之上也不例外。
此时,陆恪明白了一件事,刚才在电话之中,莱赫要求他穿着私下便装,现在目的找到了出处;但又增添了更多问号,原因呢?对方的身份呢?这场会议的内容呢?
不需要陆恪提问,莱赫恰如其分地见缝插针,一边切入了话题,转移注意力,一边不动声色地为陆恪做了解答,引入正题,“陆恪,这位是安德玛(under-armour)西海岸市场部的总经理肖恩-卡洛(sean-callo);肖恩,这位是旧金山49人的新秀四分卫陆恪。”
安德玛,对于亚洲市场说,这个品牌相对比较陌生。人们提起运动品牌时,脑海里浮现的总是耐克和阿迪达斯这两大巨头,在竞技体育的各个领域展开竞争;但是在美国,安德玛却是十分重要的一个品牌。
安德玛非常年轻,1996年创建,创始人是一名前职橄榄球球员凯文-普兰克(kevin-plank)。
这名球员大学职业生涯颇为不俗,但却没有进入nfl成为职业橄榄球员,而是在大学毕业之后,展开了创业。在打球的时候,纯棉的t恤总是会被汗水湿透,让人感觉十分不适,于是,普兰克萌生出了一个生意点子
研制出一种让运动员在激烈运动之中保持身体干爽和轻盈的原材料。
然后,安德玛诞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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