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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中的辩论双方开始焦着。
控方一辩:“李四行为是转化型抢劫犯罪。李四殴打张三,不知道是谁碰落了花盆,这个责任由谁来负,答案有三。一是李四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造成了显而易见的风险,就是在面积狭小的阳台上使用暴力,造成楼下财产损失,甚至人员伤亡,这是被法律所不允许的,这是李四造成的。二是李四主观造成明显过错,李四主观过失明显。第三,李四的行为与王五受伤有因果关系。本案当中,李四当场实施暴力的行为制造并推动了花盆掉落,最终保安王五被砸成重伤,李四又岂能免责?使用暴力、主观过失、因果关系,这三点非常清晰。谢谢!”
现场响起掌声,这种临场即时发挥,逻辑判断和梳理的能力要非常强,还有语言的发达能力。
主持人:“好的!谢谢控方一辩,有请辩方一辩,同样两分钟,计时开始!”
辩方一辩(李斯):“谢谢主持人。大家好,控方意见非常精彩,却有两点忽略。第一,李四暴力性不可忽略,但李四在特殊的时空环境下是否有预见能力,同样不可忽略。本案发生在凌晨,李四怎么能预见到阳台上有花盆,又怎么能预见花盆会落下刚好砸到王五?这不是意外事件又是什么?第二,本案明明白白的说花盆由谁碰落不能查清,有可能是被张三碰落,这不可忽略。李四与张三扭打,混乱中花盆掉落,这不能找到到底是由谁造成的。所以,就王五重伤,李四的主观过失和因果关系不成立。”
100 第一百章(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