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三位内阁大臣作为巡查总督,到各地的巡查。
而总督的权力有多大?
看看李元吉的准备就知道了,一个营的禁军内侍,一个九十七人规模的处置组,处置组包含十名武侯,五名搜证官员,四名调查官员,十名法庭武侯,以及一个总人数为六十八人的完整法庭。
也就是说,这个法庭不论在哪里,他们就是一个完整的法庭,可以从案发开始,一直到宣判的,中间所有的流程,所有的步骤,他们都可以单独的去完成,而这个规模,跟一个县的法庭是一模一样的,只是多了一个五人组成的督军组,负责对案件进行查询,提疑,同时案件的宣判结果,也必须要得到这五位督军的认可才算生效,否则只能重审。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三十二人规模的总督司,这个可以看做是跟随在总督身边的工作组成员,负责协调各地的正常发展,以及协调案件等等。
至于总督,并不参与案件的审查,但是当有外力开始干预的时候,总督就要站出来将其顶回去。
一个拥有内阁大臣身份的总督,站出来说这句话,份量还是很足的。
有人会说,这是高射炮打蚊子,因为案件自身的价值,并不足以朝廷搞一个这么大的阵仗。
因为那个监事查出来的,虽然属于贪腐,但涉及的资金却并不大。
很简单,案情也很简单,事情发生在铁路工地上。
具体都有谁参与了,那位监事并没有查出来,他是以工人的身
第六七六章:腐败来了?(4/6)